English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江南大学无锡医学院护理专业毕业生实习管理相关文件
发布日期:2016-03-30     来源:医学院      林丹
目录

1.江南大学无锡医学院护理专业毕业班实习管理规定 2

附件1.江南大学无锡医学院学生(护理)自行联系实习医院申请表 4

附件2.江南大学无锡医学院学生(护理)择业假请假申请表 5

附件3.江南大学无锡医学院学生(护理)转实习申请表 6

2.关于护理专业毕业生实习相关事宜的情况说明 7

3.江南大学无锡医学院护理专业学生毕业实习守则承诺书 8

江南大学无锡医学院护理专业毕业班实习管理规定

为维护毕业班学生稳定的实习教学环境,加强学校对实习点的教学质量监控和统一管理,以保证学生毕业实习的质量为宗旨,对我院实习学生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 自行联系实习医院的学生必须于每年下实习点三个月之前进行申报,过期不予受理。申报需出具相关医院接收证明,实习医院应是三级以上,具有带教资格的综合性医院。自己联系实习的同学,如果在实习前出现问题,不能正常进入实习环节的,学院不再进行实习医院的安排,需第二年重新实习,延期一年毕业。

第二条 实习医院的安排落实参考学生个人意愿,并根据实习医院要求和学生学习成绩等因素综合考虑,学生服从学院安排。

第三条 实习期间考勤请假等管理办法均参照实习医院规定执行,整个实习期间学生有十天的择业假,由学生提前向医院提出申请,经准假后安排择业假。

第四条 实习期间因个人表现问题被医院退回的,学校不再安排

实习点,需第二年重新实习,延期毕业。

第五条 实习期间就医办法:门诊看病不需经校医院批准可在校外医院就医,就诊后凭发票回校报销,上限为门诊费800元的40% ,在校医院看病上限为800元的50%。学校为学生购买了保险,住院医疗报销按由保险公司承担无锡本市住院的同学需在首三天告知校医院,可直接由医疗卡支付。

第六条 申请转实习的办法:实习学生自实习之日起个月之内

不得进行转实习,个月之后如果签订就业协议按以下程序办理

(具体手续在年后办理):与待转入的医院签订就业协议书——向我院护理系教学秘书递交拟就业证明或协议书及个人申请——护理系讨论、审核,同时与学生实习医院协商——实习医院同意后向学院申报,学院讨论、审核——学院同意后护理系向医院告知结果并发证明函。

第七条 本管理办法由江南大学无锡医学院负责解释。

江南大学无锡医学院

20163

附件1、江南大学无锡医学院学生(护理)自行联系实习医院申请表

附件2、江南大学无锡医学院学生(护理)择业假请假申请表

附件3、江南大学无锡医学院学生(护理)转实习申请表

附件1江南大学无锡医学院学生(护理)自行联系实习医院申请表

姓名

班级

学号

联系方式

申请原因

申请人:

拟实习医院意见

实习单位:

护理部负责人(签章):

学院护理系意见意

系负责人:

学院意见

院负责人:

备注

注:自行联系医院需在330前将此表交至学院分团委。

附件2

江南大学无锡医学院学生(护理)择业假请假申请表

姓名

班级

学号

个人申请

申请人:

实习医院意见

带教: 护理部负责人(签章):

学院护理系意见

系主任:

学院意见

院负责人:

备注

请假制度:

此表一式两份,医院和学院各保留一份。

附件3

江南大学无锡医学院学生(护理)转实习申请表

姓名

班级

学号

个人申请

申请人:

实习医院意见

带教签字: 护理部负责人(签章):

拟转入医院意见

护理部负责人(签章):

学院意见

系主任: 院负责人:

备注

此表一式两份,医院和学院各保留一份。

关于护理专业毕业生实习相关事宜的情况说明

根据学院人才培养方案,我院护理专业毕业生实习期为10个月。学生下点前可根据个人情况,选择我院校外实习合作单位(包括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北京协和医院、无锡市第四人民医院)。现将实习相关事项作如下说明:

1、学院原则上不支持学生自主联系单位实习。如学生有特殊需求,需经家长同意,并填写《江南大学医学院学生(护理)自主联系实习医院申请表》,由学院审批。申请医院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医院为三级综合性医院(中医院或专科医院不符合条件),并且具备带教资质。未获批准的不得再自主联系,由学院统一安排。

2、学院校外实习合作单位的实习见习费用由学院承担。其中,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无锡市第四人民医院实习点的往返接送由学院安排车辆;北京协和实习点的往返交通费由学生先行垫付,实习结束并且实习合格者可凭往返车票予以报销。

由于学校财务制度的进一步规范化管理,凡是没有与学院签订实习合作协议的单位,实习期间产生的费用(包括实习见习费、交通费等)均不予报销。

医学院

2016314

江南大学无锡医学院护理专业学生

毕业实习守则承诺书

根据本人提出的申请,结合学院、实习单位的需求,在毕业实习环节,本人被安排到 实习,实习期从_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__日。为了圆满地完成实习任务,保证毕业实习顺利进行,我自愿遵守以下规定: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增强法制观念,外出实习期间不做任何违法乱纪的事情。

二、实习期间应牢记“安全第一”,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注意人身安全、交通安全、财产安全。

三、在实习期间服从实习单位管理,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及纪律要求,避免出现责任事故。

四、严格遵守《江南大学无锡医学院护理专业毕业班实习管理规定》。实习期间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准请假,病假要有医生证明。由于违反实习单位的管理规定或因品德表现等原因被实习单位退回学校,则视为实习考核不及格。

五、实习期尊重校外指导教师的指导和安排,对重大问题先向校外导师或辅导员反映,共同协商解决。

六、实习期间不得擅自离职或更换实习单位,否则实习学分记为零。如的确因个人特殊情况或实习单位原因须变更实习单位的应向学院提出申请。

七、实习期间保持电话畅通,经常保持与辅导员(班主任)联系,每周至少要与学院联系一次,汇报情况;密切关注学校和学院公布的与毕业生有关的各种信息。

八、认真做好岗位的本职工作,培养独立工作能力,刻苦锻炼和提高自己的业务技能,努力完成专业技能的学习任务。

如违反上述规定,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由本人承担责任。

(注:本协议一式两份,分别由学生本人和学院存档。)

承诺人:

班级:

时间: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江南大学医学院学生工作组

上一条:江南大学无锡医学院本科生三好学生评审细则

下一条:医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实施管理办法(试行)

关闭

技术支持:信息化建设管理处

地址:江苏省无锡市蠡湖大道1800号

邮编:214122

联系电话:0510-853283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