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特别是班主任队伍建设,学院根据学校的有关文件精神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任职条件及职责
(一)学院班主任工作在院党政的直接领导和院学生工作组的具体负责下,开展各项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相关的管理工作。班主任实行聘任制,每位教师和管理干部都应在工作需要时承担班主任工作。
(二)班主任是班级的教育、组织和管理者,学院安排身体条件好、思想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奉献精神强、具有相关学科专业背景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的教师和管理干部担任班主任。原则上,每班配1名班主任。
(三)在事关国家、社会、学校原则立场上不能与党中央、学校保持一致的,不得从事班主任工作。
(四)班主任的工作职责:
1. 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配合学院领导、党团组织和专业辅导员对班级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特别是帮助学生树立远大的理想和培养他们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 对学生进行学习目的和专业思想教育,帮助学生端正学习态度;对学生进行学习指导,培养良好的学风;主动与任课教师沟通,了解学生学习状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带领全班同学争创优秀学风班级。
3. 加强学生基础文明和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帮助学生提高文明素养;深入学生了解情况,做好各项日常管理工作,比如新生入学转型教育、学期综合测评、毕业生就业教育、就业推荐、毕业鉴定、文明离校等工作。经常深入宿舍,帮助解决学生在学习和生活各种困难,引导学生正确处理好各种问题。积极引导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和勤工助学等活动,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课余科技、文体活动。
4. 做好班干部的培养、选拔和指导工作,培养学生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的能力,并配合党组织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教育工作。
5. 按时参加班主任例会,汇报班级工作情况;定时召开班级会议,对班级工作进行布置、检查考核、分析总结;发现学生突发事件,及时向学院领导汇报,并协助处理,做好稳定工作。
(五)班主任应认真学习与班主任工作有关的理论知识,严以律已,为人师表,积极探索新时期学生工作规律,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不断提高班主任工作的水平。
二、考核、待遇和奖惩
(一)学院成立专门的班主任工作考评小组。班主任工作考核每学年进行一次,一般在五月底结束,考核采取班主任自评、辅导员和学生座谈会提供参考意见、院考评小组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评价按优秀、良好、称职三个等级上报学院党政及学校,其中校优秀占10%;校优秀班主任从院优秀班主任中产生。班主任考核结果列入教师业务档案,作为教师提升晋级的主要依据之一。
(二)学院平时须加强对班主任工作的考核和记录,包括出席会议情况、各种工作计划、总结、班级工作记录以及完成各阶段工作情况等。同时班主任也应做好班级工作记录。
(三)学院建立班主任例会制度,由分管领导负责定期布置、检查和督促工作以及交流情况和总结经验。
(四)班主任工作津贴发放以学院考核结果为标准,标准参见《医学院班主任津贴和奖励方法》。
(五)对获得校、院优秀班主任称号的教师,学校、学院颁发优秀班主任荣誉证书和奖金;对工作不称职的班主任,学院要进行批评教育,仍无改进的应调离班主任工作岗位。
三、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试行,解释权在学院学生工作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