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为做好我校201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推免生工作是选拔拔尖创新人才的重要渠道,各学院要着重对学生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进行考核,确保推荐免试生的选拔质量。推免生类型分为学术学位硕士和专业学位硕士两类,学生申报时应认真选择,一旦确定,不得更改。推免生的接收专业应以各校研究生招生目录为准。
学院应根据学科专业特点以及正常招收研究生生源的情况统筹规划向校内推荐指标(即内推)和向校外推荐指标(即外推),要综合考虑推免生(包括内推、外推)和统考生的录取比例,做到既吸引优质推免生生源,又保证统考生的利益。
二、推荐名额
1、各学院按照应届本科毕业生数的6%确定学术学位硕士的初荐人选,按照应届本科毕业生人数的3%确定专业学位硕士的初荐人选(因教育部文件尚未发布,名额如有变化另行通知)。学校统筹掌握推免生名额,不严格对应到学院。学院可根据初荐名额的10%确定候补名单。
2、根据教育部规定,学术学位推免生中应有10%的学生申请攻读外校硕士研究生,凡学院学术学位推免生自愿申请外推人数不足时,排名末位的学生应外推,如末位学生不同意外推则视为放弃推免资格,由候补学生依次递补。
三、推荐条件
被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我校2013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应符合以下各项要求:
(一)德、智、体全面发展,品学兼优,身心健康,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各学期综合测评排名均在前40%以内。
(二)学习成绩优良,无补考课程。学位课平均成绩不低于75分,重新修读课程的成绩按第一次修读时的成绩记。艺术、体育类学生国家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在400分以上或学校英语四级在75分以上,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生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在500分以上,英语专业学生必须通过专业英语四级,其他专业学生国家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在500分以上或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在425分以上。
(三)优先推荐条件
凡达到上述遴选条件,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优先推荐:
1、在全国大学生“挑战杯”、数学建模、电子设计等学科竞赛中获省级一等奖或国家二等奖以上奖励者;
2、在省级以上公开刊物上作为第一作者发表论文者;
3、取得较高水平研究成果,已申请国家发明专利者;
4、至善学院学生。
(四)对有特殊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的学生,可由院长实名推荐,一般1-2名,报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查。
(五)各学院需根据上述要求制定本学院的选拔推荐办法,报教务处审核,经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方可公布实施。
四、推荐办法
(一)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分管本科教学、研究生教学和学生工作的副校长,教务处、研究生院、学生工作处的处长组成。
各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分管教学、研究生和学生工作的副院长(副书记)为副组长的推免生工作小组,严格掌握国家和学校关于推免生的各项政策规定,负责组织本学院推免生的具体工作。
(二)工作程序
1.学生本人申请。填写《江南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表》(见附件1),同时将相关材料交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
2.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初荐。根据推荐选拔条件及名额初步确定推免生资格名单。
3.学院组织面试。面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和能力、外语听说以及思想政治品德等。填写《推荐免试研究生面试记录表》(见附件2)。
4.组织学生体检。体检地点在校医院,体检时间为9月21日上午8点(空腹)。各学院需在规定时间内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将参加体检学生名单和体检费交至校医院(具体与校医院联系,电话:85910587,电子邮箱:xyy10587@yahoo.com.cn)。
5. 学院汇总公示。学院在学生体检结果的基础上,根据学生的综合测评、学位课平均成绩、英语成绩、面试成绩等确定考核总成绩,并按学术学位硕士和专业学位硕士分别进行排序后在学院进行公示。
6.各学院将公示后的推免生考核推荐结果及排序情况填报《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送交教务处教务科(电子邮箱:eagle@jiangnan.edu.cn)。
7.学校召开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并确定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
8.送到外校培养的学生,应尽快落实就读学校,并将接收函交至教务处,10月15日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不再保留推免生资格。
四、日程安排
9月10日前 各学院完成修订选拔推荐办法报教务处;
9月17日前 各学院确定初选名单;
9月21日前 各学院完成面试工作;
校医院完成体检工作;
9月25日前 学院将推荐结果及排序情况公示后,报教务处;
9月28日前 学校召开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
五、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要通过严格的遴选程序,选拔出品行端正、学习成绩优秀、有学术发展前景、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强的优秀学生。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要加强本校推免生的校际交流。
(二)在推荐过程中,各学院应做到各项工作高度透明,遴选办法、标准、程序和结果公开。
(三)各学院推免生初选名单确定后,应张榜公示。对于有异议的学生,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应及时、认真地查明情况,并公布处理结果。
(四)各学院一律在规定的名额范围内确定推免生初选名单。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报送材料或材料不符合要求的,逾期将不予受理。
(五)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如果在毕业之前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学校将取消其推免生资格:
1、受到学校纪律处分;
2、出现不及格课程;
3、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不合格。
附件:
1. 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表;
2. 推荐免试研究生面试记录表;
3. 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情况汇总表。
教务处
二○一三年三月
关于做好2013年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