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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院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培养办法
发布日期:2014-09-10     来源:医学院      鲁可可
为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尽快提高青年教师(40周岁以下)的教学能力,使青年教师尽快适应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成为教学骨干力量,根据《江南大学教师任课资格管理条例》,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新任教师上岗前都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岗前培训和集体备课。
二、青年教师必须有一名教学经验丰富、师德高尚、所授学科相同或者相近的教授或者高校教龄20年以上的副教授全面指导,为期一年。指导内容包括教师成长经历和教学经验分享,全套教学考核文档撰写,教学全过程熟悉,青年教师5年自我规划等。
三、青年教师选择一门与自己所授课程相同或者相近的课程全程随堂听课,总结一份教学感悟。
四、青年教师正式上课前应先在学院内试讲,学院督导组认定试讲合格后,方可正式上课。
五、学院鼓励青年教师积极参加国内外教学进修,参加学校或者学院组织的各级公开课、观摩课、示范课、学术讲座等。
六、学院每年举办一次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比赛规则如下:
(一)教学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工作。教学督导组及外请专家负责评审工作,并将讲课比赛情况向教学工作委员会汇报。教学工作委员会审定后,报院党政联席会议审批。
(二)评比规则与组织程序
1.各系确定基本功竞赛人员名单。
2.参加竞赛的青年教师须提供参赛课程的教学大纲电子稿,参赛课程20学时教学设计的电子稿(主要包括题目、教学目的、教学思想、教学分析、教学方法及教学反思等),课堂教学PPT讲稿电子稿。选取的20学时教学设计,必须涵盖该课程2/3以上内容。
3.评审组随机抽取参赛课程内容,青年教师按正常课堂教学进度及要求讲课。
4.教学督导组根据竞赛情况,向学院推荐获奖人员和获奖等级。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审定后,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批。
(三)奖励
1.教学基本功竞赛设一等奖和二等奖两个等级。一等奖名额占参赛人数的10%, 二等奖名额占参赛人数的30%
2.学院给予获奖者一定的物质奖励,其中一等奖1500元,二等奖1000元。
3.获奖结果记入教师业务档案,并作为教师业务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4.获奖教师在年度考核评优时,条件相同情况下优先考虑。
七、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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