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江南大学2026年在职医师攻读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发布日期:2026-06-04     来源:江南大学无锡医学院      医学院

一、招生专业

招生方向、指导教师、考试科目等详见《江南大学2026年在职医师攻读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报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医德医风,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已在2024年9月1日之前获西医临床医学专业的医学硕士学位。

注:报考专业为105119临床病理专业考生,硕士学位可为100104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医学学位。

3.已获西医临床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执业范围与报考专业一致)。

4.已获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培训专业与报考专业一致),或已获主治医师以上职称资格证书(专业名称与报考专业一致)。

5.2023年9月1日之后有以下科研成果之一:

(1)在SCI/SCIE或北大中文核心期刊已公开发表(不含录用)相关学术论文1篇,考生为论文排名第一作者(如是共同第一作者,需排名第一)或通讯作者。

(2)在中国科技核心期刊已公开发表(不含录用)相关学术论文2篇,考生为论文排名第一作者(如是共同第一作者,需排名第一)或通讯作者。

6.主要面向所在单位为江南大学各附属医院或教学医院的在职人员。

7.报考导师同意报考。

三、报名缴费

考生须按照报考条件在报名前先进行资格自审,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报考资格。

(一)网上报名

网址:江南大学同等学力申博招生系统(http://gass.jiangnan.edu.cn)

网上报名时间:2026年6月5日中午12:00-6月20日中午12:00,逾期不再补报。

考生在网报期间通过网报平台支付报名费200元,网上报名结束时仍未成功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无效报名。有效报名信息只限一条,请勿重复交费。

(二)寄送申请材料

申请者须于6月21日前将以下材料递交至医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医学院C201室)(若采用邮寄方式,以当地邮戳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请严格按照要求准备报考材料并按序装订成册,报考材料清单如下:

(1)《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须签字盖章)。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3)西医临床医学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西医临床医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主治医师(含)以上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第二阶段合格证书。

(6)西医临床医学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有硕士学历证书,也请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7)攻读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的科研计划。

(8)证明本人科研能力和科研水平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学术论文、专著或其他成果奖等)。

考生应保证所提供的材料真实、准确。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提供虚假材料或报名信息错漏而被取消考核录取资格或学习资格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请考生认真准备以上材料,此材料将作为考生材料评价和录取的重要依据。

四、考核录取

学院组织专家组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定进入综合考核阶段的名单,并在学院网站主页公布。

学院成立由相关领域专家组成的考核小组,以面试形式,对考生进行学术水平考查。考核小组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对考生进行外语听力及口语能力测试和基本素质考核。同时参考考生申请材料审核情况,对其进行综合测评,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面试成绩总分共100分,分为四个方面:专业知识、创新能力占40%,专业英语占20%,专业基础占30%,基本素质(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占10%。

根据导师招生计划,结合考生总成绩排名,分专业进行录取,总成绩低于60分不予拟录取。

五、学费标准

我校在职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学费共计8万元,分三阶段收取:第一阶段为课程学习环节,学费为2万元;第二阶段为临床实践专培环节,学费为2万元;第三阶段为科研训练与学位论文环节,学费为4万元。

申请人须在规定年限内完成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工作,超期未达到学位申请条件者,所交费用不予退还。

六、培养和学位授予

1.学习年限一般为4年,最长不超过8年。在职人员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学习进度,灵活安排学习时间,确保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学业。

录取的2026级在职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于2026年9月入学,入学后按培养方案进行学习,在读期间须在导师所在医院科室或课题组从事临床技能或临床科研训练,全脱产进行临床技能(临床科研)训练的总时长不少于18个月。

2.在职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学员在进入科研训练与学位论文环节前,须已通过全国医学博士外语统一考试(成绩在有效期内)。

3.在职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学员达到《江南大学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要求,通过全国医学博士外语统一考试(成绩在有效期内),修满规定学分,达到培养方案对专业学位博士的科研要求,完成博士学位论文并通过盲审的,可申请论文答辩。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江南大学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

七、其他

1.在职医师攻读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为非学历教育,只招收从事西医临床工作的在职医师考生,录取的博士生完成学习任务,达到相应的学位授予条件可授予相应的博士学位(专业学位),但不能获得博士毕业证书。

2.如后期国家和我校出台新的此类研究生教育政策,我校将及时在网上予以公布。

上一条:无锡医学院2026年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公示(第二批)

下一条:2026年无锡医学院博士考核成绩公布(第二批)

关闭

技术支持:信息化建设管理处

地址:江苏省无锡市蠡湖大道1800号

邮编:214122

联系方式:点击链接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