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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本科生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4-18     来源:江南大学无锡医学院      江南大学无锡医学院

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本科生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班级

   为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激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努力成才,根据《江南大学本科生综合奖学金评审办法》(江大校办〔2020〕35号)、《江南大学本科生单项奖学金评审办法(2020年修订)》(江大校办〔2020〕34号)文件精神,为了做好我校2020-2021学年本科生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范围

江南大学学制年限内的全日制本科生。

二、评定指标

(一)综合奖学金

国家生命科学与技术人才培养基地班(以下简称“基地班”)的获奖比例为:一等奖不超过“基地班”总学生数的 15%,二等奖不超过“基地班”总学生数的30%,三等奖不超过“基地班”总学生数的35%。

其他班级的获奖比例为:一等奖不超过总学生数的3%,二等奖不超过总学生数的10%,三等奖不超过总学生数的12%。

(二)单项奖学金

本科生的单项奖学金不超过总学生数的7.5%。

*各学院具体指标见附件1,各级奖项空缺名额不能调整到其他奖项。

三、参评条件

(一)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基本要求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

2.遵纪守法,维护社会公德,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当学年没有违法、违纪记录

3.积极进取,刻苦学习,学习成绩优良,无不及格课程、无补考。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健康。

5.自觉维护公共环境卫生,宿舍个人卫生总评成绩当学年两学期均在80分及以上

6.按时足额缴纳学费和住宿费。

(二)综合奖学金成绩要求

1.“基地班”学生当学年GPA排名位于前80%,其他班学生GPA达2.8(含)以上

2.综合素质、基本素质、创新与实践素质成绩须在70分及以上;一等奖学金获得者综合素质、基本素质、专业素质、创新与实践素质成绩均须在班级前20%

3.学年体育成绩达70分及以上

四、评定要求

1.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行为。

2.学院须成立评审工作小组,制定评审细则,向学生公布,并报学校备案。

3.在评审工作小组指导下开展工作,要求程序规范,过程公开,结果公示。

4.奖学金评审按照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初评、学校审批的工作程序,要申请的同学请10月18(周)下午16点前登录学生综合业务平台中完成申请详见操作说明逾期视为放弃申请



附件:

1.江南大学2020-2021学年本科生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2.江南大学2020-2021学年本科生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名单汇总表(模板)

3.关于印发《江南大学本科生综合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

4.关于印发《江南大学本科生单项奖学金评审办法(2020年修订)》的通知



医学院分团委

2021年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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